特定活动 提交材料 数字游民 远程办公

特定活动(数字游民)- 提交材料

特定活动(数字游民)- 提交材料

特定活动(数字游民)在留资格是为受雇于外国企业等或在外国经营事业,居留日本并从事国际远程办公等而设的在留资格。该制度自2024年3月31日起施行,配偶及子女也可随行居留。

适用活动基于与外国企业等的雇佣关系的国际远程办公等(不可基于与日本企业的合同就劳)
在留期间最长6个月(不可更新,1年内合计不得超过6个月)

按申请类型所需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本在留资格的对象为在税收协定等中可与日本交换税务信息的国家·地区的税法上居住者
  • 年收入须在1,000万日元以上
  • 不允许基于与日本国内企业的雇佣合同就劳。
  • 在留期间不可更新,1年内合计不得超过6个月居留。
  • 须加入民间医疗保险(死亡、受伤、疾病的保障金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

3. 回邮信封 1个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

4. 申请人为国籍国税法上居住者的证明材料

证明为在税收协定等中可与日本交换税务信息的国家·地区的税法上居住者的文件。

  • 纳税证明书、居住者证明书(Tax Residency Certificate)等

5. 年收入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雇佣合同书副本或报酬证明书(能确认工资金额的)
  • 确定申告书副本或收入证明书
  • 银行交易明细等能证明收入的材料

6. 与外国企业等的雇佣关系或事业经营证明材料

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雇佣合同书副本(与外国企业的雇佣合同)
  • 事业者登记证副本(经营事业的情况)
  • 公司概要材料(外国企业的所在地、行业、规模等)

7. 在日本活动内容说明材料

记载在日本居留期间进行的远程办公等具体活动内容的材料。

8. 民间医疗保险加入证明书

证明加入了在日本居留期间有效的民间医疗保险的材料。保障金额须为死亡、受伤、疾病1,000万日元以上

9. 配偶·子女随行的情况(仅限相关人员)

配偶或子女随行时,追加提交以下文件。

  •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结婚证明书等)- 配偶的情况
  • 出生证明书 - 子女的情况
  • 配偶·子女的护照副本
  • 配偶·子女的民间医疗保险加入证明书(保障金额1,000万日元以上)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16岁以下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9. 与新规申请第49项相同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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