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签证 提交材料 短期滞在

短期滞在 - 提交材料

短期滞在 - 提交材料

短期滞在在留资格是在日本短期居留,进行观光、疗养、体育、探亲、参观、参加培训或会议、业务联络等类似活动的人的在留资格。

适用活动观光、疗养、体育、探亲、参观、参加培训/会议、业务联络等
适用示例观光客、会议参加者等
在留期间90天、30天、15天以内的天数

按申请类型所需提交材料

不受理短期滞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审查可能会大幅延迟,或可能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已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在申请时告知窗口。
  • 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提交材料。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此申请适用于已持有其他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士,希望变更为短期滞在在留资格的情况。如果您不再从事与当前在留资格相对应的活动,请尽快提出申请。如果您未从事基于原在留资格的活动,您的在留资格可能会被撤销。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护照及在留卡 — 出示

3. 变更为”短期滞在”的理由书 1份

格式自由。

4. 证明已确保出境交通手段的材料

机票等。出示。

如果申请人以外的人提交申请材料,提交人须出示证明其身份的文件(申请代理人证明书、户籍誊本等)。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短期滞在在留资格的期间更新,原则上仅在存在人道主义上确实不得已的情况或相当于此的特殊情况时才被允许。例如,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等。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护照 — 出示

3. 证明需要继续短期滞在活动理由的材料 1份

例:因住院治疗为理由的情况,请提交诊断书。

4. 说明入境日本后至今活动的材料 1份

格式自由。须具体描述。

5. 证明能够支付滞在期间费用的材料及证明出境手段或能够支付相关费用的材料 1份

例:银行余额证明、回程机票等。

如果申请人以外的人提交申请材料,提交人须出示证明其身份的文件(申请代理人证明书、户籍誊本等)。


参考链接

需要申请或变更日本在留资格吗?

轻松创建您的日本在留资格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