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能2号 - 提交材料
特定技能2号在留资格是在特定产业领域从事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与特定技能1号不同,没有在留期间上限,可携带家属。
| 适用活动 | 在特定产业领域从事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的活动 |
|---|---|
| 在留期间 | 3年、1年、6个月 |
| 更新 | 无上限 |
| 家属随行 | 可以(配偶、子女) |
适用领域(11个领域)
- 大楼清洁
- 工业产品制造业(仅限机械金属加工、电气电子设备组装、金属表面处理)
- 建设
- 造船·船用工业
- 汽车维修
- 航空
- 住宿
- 农业
- 渔业
- 食品饮料制造业
- 外食业
提交材料构成
特定技能在留资格的提交材料主要由3部分构成:
- 第1表 — 关于申请人的必要材料:申请书、雇佣合同、税金·社会保险相关材料等
- 第2表 — 关于所属机构的必要材料:登记事项证明书、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税金相关材料等(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
- 第3表 — 关于领域的必要材料:领域相关技能考试合格证等(因领域而异)
参考: 同一年度内已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所属机构,免于提交第2表1~3的相关材料。
按申请类型分类的提交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已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在申请时告知窗口。
-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提交材料。
- 各类表格可从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表格一览下载。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这是希望以特定技能2号在留资格新入境日本时的申请。
(1)关于申请人的必要材料(第1表)
1. 回邮信封 1个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贴上简易挂号邮票。也可使用Letter Pack Plus。用于寄回申请结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等)。
2. 申请人名册(如适用)
在同一接收机构同时为多名外国人申请时需要。
3. 提交材料一览表(含封面)
提交第1表(含封面)、第2表1~3中的相关部分、第3表1~11中的相关领域。
4.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贴上申请前6个月以内正面拍摄的无帽·无背景的清晰照片(纵4cm × 横3cm)。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5. 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说明书(如适用)
- (1)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4号)
- (2)工资规定副本 — 根据工资规定决定报酬时需要
同一年度内已有接收实绩的机构,或因有一定实绩而预计可适当接收的机构,可省略。
6.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副本
参考样式第1-5号。需要申请人签名及以申请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
7. 雇佣条件等
- (1)雇佣条件书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 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 (2)工资支付相关记载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别纸)— 需要可理解语言记载
- (3)年间日历副本 — 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需要(需附可理解语言)
- (4)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协定书副本 — 采用该制度时需要
8. 关于雇佣经过的材料(如适用)
- (1)雇佣经过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16号)— 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 (2)关于职业介绍事业者的「人才服务综合网站」画面打印件 — 有人居间介绍雇佣合同成立时需要
同一年度内有接收实绩的机构,或因有一定实绩而预计可适当接收的机构,可省略。
9. 健康检查相关材料
- (1)健康检查个人表(参考样式第1-3号)— 必须包含参考样式中的所有检查项目。如为外语填写,还需要日语翻译。
- (2)受检者的申报书(参考样式第1-3号别纸)— 健康检查后填写
10. 关于技能转移的申报书(如适用)
参考样式第1-10号。过去曾从事技能实习活动的申请人需要。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11. 两国间协定规定的遵守程序相关材料(如适用)
对象国籍:柬埔寨、越南(截至2025年9月)。详情请参阅入管厅网站。
(2)关于所属机构的必要材料(第2表)
根据所属机构的类型,提交第2表之1(简易)、第2表之2(法人)、第2表之3(个人经营者)中的相应部分。
第2表之1 -- 简易材料(符合条件的机构)
过去3年未收到指导劝告书或改善命令处分的机构,且所有在留相关申请均在线提交、各类申报均以电子方式进行,同时属于以下情况之一:
- 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 经营保险业的互助公司
- 创新创造企业
- 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等
- 上年度工资所得扣缴税额合计表中的扣缴税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团体·个人
- 作为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持续接收3年以上、且过去3年无资不抵债情况的法人
第2表之2 -- 法人的情况
主要提交材料:
- 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概要书(参考样式第1-11-1号)
- 登记事项证明书
- 参与业务执行的高管人员住民票副本(不记载My Number,记载本籍地)
- 特定技能所属机构高管人员的誓约书(如适用)
- 劳动保险费等缴纳证明书(无欠缴证明)
- 社会保险费缴纳状况回答表,或最近24个月的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费收据副本
- 纳税证明书(其3)— 扣缴所得税·复兴特别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地方消费税
- 最近1年度法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第2表之3 -- 个人经营者的情况
与法人材料类似,但需提交适合个人经营者的纳税证明书(所得税等)和经营者本人的住民票等。详情请参阅第2表之3的表格。
(3)关于领域的必要材料(第3表)
根据从事的领域提交相应领域的第3表。包括技能考试合格证明书等领域特有材料。
| 领域 | 下载 |
|---|---|
| 大楼清洁 | Excel |
| 工业产品制造业 | Excel |
| 建设 | Excel |
| 造船·船用工业 | Excel |
| 汽车维修 | Excel |
| 航空 | Excel |
| 住宿 | Excel |
| 农业 | Excel |
| 渔业 | Excel |
| 食品饮料制造业 | Excel |
| 外食业 | Excel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这是已以其他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员希望变更为特定技能2号时的申请。如果要变更活动内容从事其他在留资格对应的活动,请尽快申请。如果未从事基于原在留资格的活动,在留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1)关于申请人的必要材料(第1表)
1. 申请人名册(如适用)
在同一接收机构同时为多名外国人申请时需要。
2. 提交材料一览表(含封面)
提交第1表(含封面)、第2表1~3中的相关部分、第3表1~11中的相关领域。
3.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贴上申请前6个月以内正面拍摄的无帽·无背景的清晰照片(纵4cm × 横3cm)。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 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说明书(如适用)
- (1)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报酬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4号)
- (2)工资规定副本 — 根据工资规定决定报酬时需要
同一年度内有接收实绩的机构,或因有一定实绩而预计可适当接收的机构,可省略。
5.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副本
参考样式第1-5号。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6. 雇佣条件等
- (1)雇佣条件书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 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 (2)工资支付相关记载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别纸)
- (3)年间日历副本 — 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需要
- (4)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协定书副本 — 采用该制度时需要
7. 关于雇佣经过的材料(如适用)
- (1)雇佣经过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16号)
- (2)关于职业介绍事业者的「人才服务综合网站」画面打印件
同一年度内有接收实绩的机构,或因有一定实绩而预计可适当接收的机构,可省略。
8. 健康检查相关材料
- (1)健康检查个人表(参考样式第1-3号)— 必须包含参考样式中的所有检查项目
- (2)受检者的申报书(参考样式第1-3号别纸)
9. 个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如适用)
所有纳期已过的最近1年度个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由1月1日现住所所在市区町村发行。如在过去1年以内的在留相关申请中已提交(内容无变更),可省略。
10. 个人住民税课税证明书(如适用)
与纳税证明书相同年度的课税证明书。如在过去1年以内已提交,可省略。
11. 工资所得扣缴税票副本(如适用)
与课税证明书相同年度。如有多张扣缴税票且在该年度最后一个工作单位未进行年末调整,还需要在确定申报后由税务署发行的纳税证明书(其3)。
12. 医疗保险资格信息(如适用)
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从My Number Portal下载的医疗保险资格信息副本或资格确认书副本。保险人号码及被保险人符号·号码需遮蔽(涂黑)处理。
13.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缴纳证明书(如适用)
最近1年度。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
14. 被保险人记录查询回答表(如适用)
由日本年金机构或年金事务所发行。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时需要。如提交申请日所在月份的前前月为止24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副本,可省略。
15. 关于国民年金保险费缴纳的材料(如适用)
被保险人记录查询(缴纳II),或申请日所在月份的前前月为止24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副本。
16. 前次申请时应履行的公共义务相关材料(如适用)
前次申请时因无法履行纳税义务或社会保险义务而提交了誓约书时需要。
17. 关于履行公共义务的誓约书(如适用)
参考样式第1-26号。第9、11、13、15号中有欠缴时需要。
18. 关于技能转移的申报书(如适用)
参考样式第1-10号。过去曾从事技能实习活动时需要。
19. 两国间协定规定的遵守程序相关材料(如适用)
对象国籍:柬埔寨、越南(截至2025年9月)。
(2)关于所属机构的必要材料(第2表)
与新规申请相同。根据所属机构类型提交第2表1~3中的相应部分。详情请参阅新规申请的第2表。
(3)关于领域的必要材料(第3表)
| 领域 | 下载 |
|---|---|
| 大楼清洁 | Excel |
| 工业产品制造业 | Excel |
| 建设 | Excel |
| 造船·船用工业 | Excel |
| 汽车维修 | Excel |
| 航空 | Excel |
| 住宿 | Excel |
| 农业 | Excel |
| 渔业 | Excel |
| 食品饮料制造业 | Excel |
| 外食业 | Excel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这是已以特定技能2号在日本居留的人员希望延长居留期间时的申请。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所属机构材料)。
(1)关于申请人的必要材料(第1表)
1. 申请人名册(如适用)
在同一接收机构同时为多名外国人申请时需要。
2. 提交材料一览表(含封面)
提交第1表(含封面)和第3表1~3中的相关领域。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
3.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贴上申请前6个月以内正面拍摄的无帽·无背景的清晰照片(纵4cm × 横3cm)。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副本
参考样式第1-5号。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5. 雇佣条件等
- (1)雇佣条件书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 需要申请人签名及可理解语言记载
- (2)工资支付相关记载副本(参考样式第1-6号别纸)
- (3)年间日历副本 — 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需要
- (4)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协定书副本 — 采用该制度时需要
6. 个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如适用)
所有纳期已过的最近1年度个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如在过去1年以内的在留相关申请中已提交(内容无变更),可省略。
7. 个人住民税课税证明书(如适用)
与纳税证明书相同年度的课税证明书。如在过去1年以内已提交,可省略。
8. 工资所得扣缴税票副本(如适用)
与课税证明书相同年度。如有多张扣缴税票且在该年度最后一个工作单位未进行年末调整,还需要在确定申报后由税务署发行的纳税证明书(其3)。
9. 医疗保险资格信息(如适用)
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从My Number Portal下载的医疗保险资格信息副本或资格确认书副本。
10.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缴纳证明书(如适用)
最近1年度。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
11. 被保险人记录查询回答表(如适用)
由日本年金机构或年金事务所发行。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时需要。
12. 关于国民年金保险费缴纳的材料(如适用)
被保险人记录查询(缴纳II),或申请日所在月份的前前月为止24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副本。
13. 前次申请时应履行的公共义务相关材料(如适用)
前次申请时因无法履行纳税义务或社会保险义务而提交了誓约书时需要。
14. 关于履行公共义务的誓约书(如适用)
参考样式第1-26号。第6、8、10、12号中有欠缴时需要。
(3)关于领域的必要材料(第3表)
| 领域 | 下载 |
|---|---|
| 全领域(农业·渔业除外) | Excel |
| 农业 | Excel |
| 渔业 | Excel |
与特定技能1号的区别
| 项目 | 特定技能1号 | 特定技能2号 |
|---|---|---|
| 技能水平 | 相当程度的知识·经验 | 熟练技能 |
| 在留期间 | 累计最长5年 | 无限制 |
| 家属随行 | 原则不可 | 可以 |
| 日语能力 | 需要(N4以上) | 视考试而定 |
| 永住权取得 | 原则不可 | 可以 |
| 适用领域 | 16个领域 | 11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