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活动 提交材料 高度专门职 配偶就业

特定活动(高度专门职外国人的就业配偶)- 提交材料

特定活动(高度专门职外国人的就业配偶)- 提交材料

特定活动(高度专门职外国人的就业配偶)在留资格是为持有高度专门职签证的外国人的配偶在日本从事就劳活动而设的在留资格。通常家族滞在在留资格原则上不允许就劳,但对高度专门职外国人的配偶作为特例允许就劳活动。

适用活动作为高度专门职外国人的配偶从事的就劳活动(可全职就业)
在留期间准照高度专门职外国人本人的在留期间(5年、3年、1年等)

按申请类型所需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本在留资格仅适用于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或2号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3. 回邮信封 1个

4. 高度专门职外国人本人的在留卡副本

提交持有高度专门职1号(i)、(ii)、(iii)或2号在留资格的配偶(本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副本。

5. 高度专门职外国人本人的积分计算结果通知书副本

6.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 结婚证明书(本国官方机关出具)
  • 户籍誊本(日本人配偶的情况)
  • 其他可证明婚姻关系的公文书

7. 申请人活动内容证明材料

提交与预定就劳机关的雇佣合同书副本或录用内定通知书等。

8. 预定就劳机关概要材料

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公司简介或网站打印件
  • 登记事项证明书
  • 上一年度决算文件副本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3. 护照及在留卡

48. 与新规申请第48项相同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 高度专门职外国人本人的在留卡副本

5.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证明婚姻持续的文件。

6. 申请人活动内容证明材料

提交当前就劳机关的在职证明书或雇佣合同书副本。

7.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各 1份

记载1年总收入及纳税情况的文件。可在市区町村管辖机关开具。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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