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 提交材料
日本人的配偶等 - 提交材料
Jli
Japan life info 日本人的配偶等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日本人的特别养子或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的人可获得的在留资格。此在留资格没有就业限制。
| 适用者 | 日本人的配偶或特别养子或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的人 |
|---|---|
| 在留期间 | 5年、3年、1年、6个月 |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申请人为日本人配偶的情况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纵4cm × 横3cm |
| 3 | 配偶(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全部事项证明书 |
| 4 | 申请人国籍国机关发行的结婚证明书 | - |
| 5 | 证明日本居留费用的材料 | 见下方 |
| 6 | 配偶(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 | 身元保证书表格 (PDF) |
| 7 | 配偶(日本人)的全户住民票 | - |
| 8 | 问卷 1份 | 问卷(简体中文)(PDF) |
| 9 | 夫妻交流确认材料 | 合影照片2〜3张(两人一起拍摄,不可用APP加工)、SNS记录、通话记录等 |
| 10 | 回邮信封 1个 |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 |
日本居留费用证明材料
- 负担申请人居留费用者的最近1年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 如上述材料难以证明:
- 存折复印件(网上银行截图亦可)
- 雇用预定证明书或录用内定通知书(日本公司发行)
- 其他同等材料
问卷多语言表格
| 语言 | 下载 |
|---|---|
| 日语 | |
| 英语 | |
| 简体中文 | |
| 繁体中文 | |
| 韩语 | |
| 越南语 | |
| 他加禄语 | |
| 印尼语 | |
| 葡萄牙语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16岁以下免提交 |
| 3 | 配偶(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 |
| 4 | 申请人国籍国机关发行的结婚证明书 | - |
| 5 | 证明日本居留费用的材料 | 与新规申请相同 |
| 6 | 配偶(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 | - |
| 7 | 配偶(日本人)的全户住民票 | - |
| 8 | 问卷 1份 | - |
| 9 | 夫妻交流确认材料 | - |
| 10 | 护照及在留卡 | 出示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16岁以下或3个月以下更新免提交 |
| 3 | 配偶(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 |
| 4 | 证明日本居留费用的材料 | - |
| 5 | 配偶(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 | - |
| 6 | 配偶(日本人)的全户住民票 | - |
| 7 | 护照及在留卡 | 出示 |
申请人为日本人子女的情况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的人申请时,需要另外的提交材料。
详情请参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
离婚·去世的情况
与日本人配偶离婚或去世的情况:
- 无法更新在留资格。
- 离婚或去世后14天以内需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报。
- 需要考虑以下选择:
- 变更为定住者 - 满足一定条件时
- 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 - 就业等
- 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