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 提交材料
宗教在留资格是由外国宗教团体派遣到日本的宗教工作者从事传教及其他宗教活动的在留资格。
| 适用活动 | 由外国宗教团体派遣到日本的宗教工作者从事的传教及其他宗教活动 |
|---|---|
| 在留期间 | 5年、3年、1年、3个月 |
按申请类型所需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关于申请表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审查可能会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签发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签发日起3个月以内提交。
- 以外语撰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 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在申请时告知。
-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追加提交材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此申请适用于希望以宗教在留资格首次入境日本的人员。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请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并贴在申请书的照片栏上。
3. 回邮信封 1个
在标准信封上填写收件人地址,并贴上简易挂号邮资邮票(404日元)。
4. 派遣机关的派遣证明文件
外国宗教团体签发的派遣函副本等,证明派遣机关的派遣期间、职务及报酬的文件。
5. 介绍派遣机关及接收机关概况的材料
记载宗派、沿革、代表人姓名、组织结构、设施、信徒人数等的材料。
6. 证明宗教工作者身份及经历的文件(如适用)
由派遣机关签发的证明书等,证明申请人作为宗教工作者的身份及经历的文件。但是,如果上述第4项的派遣函中已记载宗教工作者的身份及经历,则无需提交。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此申请适用于已以其他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希望变更为宗教在留资格的人员。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未满16周岁者无需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4. 派遣机关的派遣证明文件
外国宗教团体签发的派遣函副本等,证明派遣机关的派遣期间、职务及报酬的文件。
5. 介绍派遣机关及接收机关概况的材料
记载宗派、沿革、代表人姓名、组织结构、设施、信徒人数等的材料。
6. 证明宗教工作者身份及经历的文件(如适用)
由派遣机关签发的证明书等,证明申请人作为宗教工作者的身份及经历的文件。但是,如果上述第4项的派遣函中已记载宗教工作者的身份及经历,则无需提交。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此申请适用于已以宗教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希望延长在留期间的人员。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未满16周岁者或更新3个月以下者无需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4. 介绍派遣机关及接收机关概况的材料
记载宗派、沿革、代表人姓名、组织结构、设施、信徒人数等的材料。
5.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如适用)
须记载年度总收入及纳税情况。由截至1月1日居住地的区役所、市役所或町村事务所签发。如果证明书上同时记载了年度总收入和纳税情况(是否已缴纳税款),则只需提交其中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