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类签证 提交材料 定住者
定住者 - 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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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 life info 定住者在留资格是法务大臣考虑到特别理由,指定一定在留期间允许居住的人的在留资格。
| 适用对象 | 法务大臣考虑到特别理由,指定一定在留期间允许居住的人 |
|---|---|
| 在留期间 | 5年、3年、1年、6个月或法务大臣个别指定的期间(5年以内) |
对象类型
提交材料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而不同。
- 日系3世的情况
- 日系2世配偶的情况
- 日系3世配偶的情况
- 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特别永住者抚养的未成年未婚亲生子女的情况
- 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特别永住者抚养的6岁以下养子的情况
申请前注意事项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注意:根据民法修订,定住者告示6号各款规定的”未成年”已从20岁以下变更为18岁以下,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日系3世的情况
通用提交材料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纵4cm × 横3cm |
| 3 | 回邮信封 1个 |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 |
其他所需材料请参阅清单。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16岁以下免提交 |
| 3 | 护照及在留卡 | 出示 |
从日本人/永住者的配偶等变更为定住者的情况
离婚或丧偶后希望变更为定住者的情况,请参阅认定/不认定案例。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 No. | 所需材料 | 备注 |
|---|---|---|
| 1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 前往填写申请书 |
| 2 | 证件照 1张 | 16岁以下或3个月以下更新免提交 |
| 3 | 护照及在留卡 | 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