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签证 提交材料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提交材料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提交材料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是在日本申请最多的就业相关在留资格。IT工程师、口译、翻译、市场营销、贸易业务等需要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工作人员可获得此资格。

适用活动基于与日本公私机构签订的合同,从事理学、工学等自然科学领域或法律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领域的技术·知识工作,或从事需要基于外国文化的思维或感性的工作的活动
在留期间5年、3年、1年、3个月

所属机构的类别划分

提交材料因所属机构的类别不同而异。请先确认您所属的类别。

类别1:上市企业、从事保险业的相互会社、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独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认可法人、高度专门职积分制加分对象企业等

类别2:上年度员工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税额合计1,000万日元以上的团体·个人,或获得在留申请在线系统使用许可的机构

类别3:提交了上年度员工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的团体·个人(类别2除外)

类别4:类别1~3以外的团体·个人


按申请类型所需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所需提交材料因所属机构的类别不同而异。 请先确认上方的所属机构的类别划分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出具的证明文件须提交出具日起3个月以内的原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须附上日语翻译
  • 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在申请时告知。
  •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提交材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希望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新入境日本时的申请。

通用提交材料(所有类别)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

3. 回邮信封 1个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404日元)。

4. 类别证明材料

  • 类别1:四季报复印件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证明文件、主管机关设立许可证明文件等
  • 类别2:上年度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复印件(可确认源泉征收税额1,000万日元以上),或在线系统使用许可证明
  • 类别3:上年度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复印件
  • 类别4:无需提交(自动归类为类别4)

5. 专门士·高度专门士证明书(仅限相关人员)

从专修学校(专门学校)毕业并取得专门士或高度专门士称号时提交。如修完认定职业实践专门课程,还需一并提交认定课程修完证明书。

6. 派遣劳动者相关材料(仅限相关人员)

申请人为派遣劳动者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关于派遣劳动的誓约书(派遣方填写份、派遣目的地填写份)各1份
  • 雇佣条件书复印件 1份
  • 个别派遣合同书复印件 1份
类别1·2追加提交材料

只需提交上述通用材料。追加材料原则上不需要

类别3·4追加提交材料

类别3及类别4除上述通用材料外,还需追加提交以下材料。

7. 证明活动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1份)

  • 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基于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及同法施行规则第5条的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 成为公司高管的情况:章程中规定了高管报酬时提交章程复印件,无规定时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 转调至外国法人日本分公司或成为非法人团体高管的情况:证明职位、期间、报酬的所属机构出具的文件

8. 证明学历·职历的材料

  • 简历(明确记载学历·职历内容及期间)1份
  • 以下其中适用者 1份:
    • (甲) 大学毕业证明书或证明接受过同等以上教育的材料。DOEACC制度资格持有者为DOEACC资格证(仅限Level A、B、C)复印件
    • (乙) 证明相关业务从事经历的在职证明书(可包含在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专修学校等修读相关科目的期间)
    • (丙) IT技术人员的情况:法务大臣以公告规定的IT考试合格证(已提交专门士·高度专门士证明书时不需要)
    • (丁) 从事需要基于外国文化的思维·感性的工作者(大学毕业后从事翻译·口译·语言教学者除外):3年以上实务经验证明书

9. 登记事项证明书 1份

提交所属机构的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

10. 证明事业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 1份)

  • 记载公司沿革、高管、组织、事业内容(包括主要交易方及交易实绩)的公司介绍书
  • 其他相当于此的材料

11. 最近年度的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

新设事业的情况下,以事业计划书复印件代替决算文件提交。

仅类别4追加提交材料

类别4除上述类别3·4追加材料外,还需追加提交以下材料。

12. 证明无法提交法定调书合计表原因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 属于源泉征收免除对象的情况:免除证明书复印件
  • 其他情况:
    •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书复印件 1份
    • 以下其一:最近3个月的所得税征收高计算书(加盖税务署收纳印)复印件,或纳期特例许可通知书复印件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已持有其他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员变更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时的申请。

通用提交材料(所有类别)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6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16岁以下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出示(无法出示护照时,提交记载其理由的说明书)。

4. 类别证明材料

与新规申请的No.4相同。但从「留学」变更时,类别2的要件如下:

  • (甲) 日本的研究生院、大学、短期大学毕业者(含预定毕业者)
  • (乙) 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以内的海外大学毕业者(3个排名中2个以上排在300位以内)
  • (丙) 目前雇佣了从「留学」变更为就业在留资格后在留期间更新获得许可者的机构

📋 提交材料省略说明书(留学→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Word)

5. 专门士·高度专门士证明书(仅限相关人员)

与新规申请的No.5相同。

6. 派遣劳动者相关材料(仅限相关人员)

与新规申请的No.6相同。

类别1·2追加提交材料

只需提交上述通用材料。追加材料原则上不需要

类别3·4追加提交材料

类别3及类别4除上述通用材料外,还需追加提交以下材料。

7. 证明活动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1份)

  • 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基于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及同法施行规则第5条的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 成为公司高管的情况:章程中规定了高管报酬时提交章程复印件,无规定时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 转调至外国法人日本分公司或成为非法人团体高管的情况:证明职位、期间、报酬的所属机构出具的文件

8. 证明学历·职历的材料

  • 简历(明确记载学历·职历内容及期间)1份
  • 以下其中适用者 1份:
    • (甲) 大学毕业证明书或证明接受过同等以上教育的材料。DOEACC制度资格持有者为DOEACC资格证(仅限Level A、B、C)复印件
    • (乙) 证明相关业务从事经历的在职证明书(可包含在大学、高等专门学校、高中、专修学校等修读相关科目的期间)
    • (丙) IT技术人员的情况:法务大臣以公告规定的IT考试合格证(已提交专门士·高度专门士证明书时不需要)
    • (丁) 从事需要基于外国文化的思维·感性的工作者(大学毕业后从事翻译·口译·语言教学者除外):3年以上实务经验证明书

9. 登记事项证明书 1份

提交所属机构的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

10. 证明事业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 1份)

  • 记载公司沿革、高管、组织、事业内容(包括主要交易方及交易实绩)的公司介绍书
  • 其他相当于此的材料

11. 最近年度的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

新设事业的情况下,以事业计划书复印件代替决算文件提交。

仅类别4追加提交材料

12. 证明无法提交法定调书合计表原因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 属于源泉征收免除对象的情况:免除证明书复印件
  • 其他情况:
    •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书复印件 1份
    • 以下其一:最近3个月的所得税征收高计算书(加盖税务署收纳印)复印件,或纳期特例许可通知书复印件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已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的人员延长居留期间时的申请。

通用提交材料(所有类别)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前往填写申请书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6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无背景。16岁以下或3个月以下更新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4. 类别证明材料

与新规申请的No.4相同。

5. 派遣劳动者相关材料(仅限相关人员)

除新规申请的No.6外,更新时还需追加以下材料:

  • 派遣方管理台帐复印件 1份
  • 派遣目的地管理台帐复印件 1份
  • 就业状况报告书 1份
类别1·2追加提交材料

只需提交上述通用材料。追加材料原则上不需要

类别3·4追加提交材料

6. 居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提交记载最近1年总收入及纳税情况的证明书各1份。

转职后首次更新时的追加材料

转职至类别3或类别4的机构后首次更新时,除上述居民税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7. 证明活动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1份)

  • 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基于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及同法施行规则第5条的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 成为公司高管的情况:章程中规定了高管报酬时提交章程复印件,无规定时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 转调至外国法人日本分公司或成为非法人团体高管的情况:证明职位、期间、报酬的所属机构出具的文件

8. 登记事项证明书 1份

提交所属机构的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

9. 证明事业内容的材料(以下其中 1份)

  • 记载公司沿革、高管、组织、事业内容(包括主要交易方及交易实绩)的公司介绍书
  • 其他相当于此的材料

10. 最近年度的决算文件复印件(仅类别4。类别3不需要提交)

新设事业的情况下,以事业计划书复印件代替决算文件提交。

仅类别4追加提交材料

11. 证明无法提交法定调书合计表原因的材料(以下其中适用者)

  • 属于源泉征收免除对象的情况:免除证明书复印件
  • 其他情况:
    •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书复印件 1份
    • 以下其一:最近3个月的所得税征收高计算书(加盖税务署收纳印)复印件,或纳期特例许可通知书复印件

认定学科修完者

文部科学省公告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认定学科修完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 认定学科修完证明书样式 (PDF)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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