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活动(46号·49号)日本大学等毕业生 - 提交材料
特定活动46号是为毕业于日本大学或研究生院、且具有高水平日语能力的外国人,能够广泛从事需要运用日语进行顺畅沟通的业务而设的在留资格。49号是为46号持有者的配偶(受扶养的配偶)所设的在留资格。
| 适用活动 | 毕业于日本大学或研究生院,利用高水平日语能力从事需要日语顺畅沟通的业务活动(46号)及其配偶的活动(49号) |
|---|---|
| 在留期间 | 1年、6个月(可更新) |
按申请类型所需材料
申请前注意事项
- 本在留资格以日本4年制大学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者,或研究生院修完者为对象。短期大学及专门学校毕业者不在对象范围内。
- 需具备日语能力考试(JLPT)N1合格或BJT商务日语能力考试480分以上的日语能力。但在大学或研究生院以日语为专业毕业的情况下,可免除该要件。
- 必须是与日本人同等以上报酬的全职雇佣。派遣或承揽形式的就业不被认可。
- 如有关于申请书填写方法、所需材料等问题,请咨询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TEL: 0570-013904)
- 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或被拒绝。
- 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文件。
- 外语书写的材料必须附上日语翻译。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新规)
46号(本人)的情况: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
3. 回邮信封 1个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
4. 毕业证明书及学位取得证明书
证明毕业于日本4年制大学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院修完并取得学位的文件。
5. 日语能力证明文件
提交以下之一。
- 日语能力考试(JLPT)N1合格证副本
- BJT商务日语能力考试480分以上成绩证明书副本
- 证明在大学或研究生院以日语为专业毕业的文件
6. 雇佣合同书副本(含劳动条件通知书)
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 雇佣期间
- 职务内容
- 报酬金额(与日本人同等以上的报酬)
- 工作时间(全职)
- 工作地点
7. 雇佣理由书(录用理由书)
由雇佣机关编制,须包含以下内容。
- 录用经过·理由
- 具体职务内容(须注明是需要日语顺畅沟通的业务)
- 工资·待遇
8. 雇佣机关相关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
- 公司登记事项证明书(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 决算文件副本(上一年度损益表等)
- 公司简介·宣传册(能了解事业内容的资料)
9. 简历
明确记载学历·职历。
10. 明确事业内容的材料
能了解雇佣机关的事业内容、从业人数、营业额等的材料。
49号(配偶)的情况:
46号持有者的配偶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
3. 回邮信封 1个
在定型信封上写明收件人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票。
4.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结婚证明书等,证明与46号持有者婚姻关系的公文书。
5. 46号持有者的在留卡副本或护照副本
能确认46号持有者身份的文件。
6. 46号持有者的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证明扶养能力的文件。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46号(本人)的情况: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16岁以下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 毕业证明书及学位取得证明书
证明毕业于日本4年制大学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院修完并取得学位的文件。
5. 日语能力证明文件
提交以下之一。
- 日语能力考试(JLPT)N1合格证副本
- BJT商务日语能力考试480分以上成绩证明书副本
- 证明在大学或研究生院以日语为专业毕业的文件
6. 雇佣合同书副本(含劳动条件通知书)
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 雇佣期间
- 职务内容
- 报酬金额(与日本人同等以上的报酬)
- 工作时间(全职)
- 工作地点
7. 雇佣理由书(录用理由书)
由雇佣机关编制,须包含以下内容。
- 录用经过·理由
- 具体职务内容(须注明是需要日语顺畅沟通的业务)
- 工资·待遇
8. 雇佣机关相关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
- 公司登记事项证明书(自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 决算文件副本(上一年度损益表等)
- 公司简介·宣传册(能了解事业内容的资料)
9. 简历
明确记载学历·职历。
10. 明确事业内容的材料
能了解雇佣机关的事业内容、从业人数、营业额等的材料。
49号(配偶)的情况:
1.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16岁以下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结婚证明书等,证明与46号持有者婚姻关系的公文书。
5. 46号持有者的在留卡副本
能确认46号持有者身份的文件。
6. 46号持有者的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证明扶养能力的文件。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46号(本人)的情况: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16岁以下或3个月以下更新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 雇佣合同书副本(含劳动条件通知书)
证明当前雇佣关系的文件。雇佣合同更新的,提交更新后的合同书。
5.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各 1份
记载1年总收入及纳税情况的文件。可在市区町村管辖机关开具。
6. 雇佣机关事业内容说明材料
公司简介·宣传册等能了解事业内容的材料。但与上次申请无变更时可省略提交。
49号(配偶)的情况:
1.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1份
2. 证件照 1张
纵4cm × 横3cm,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正面,不戴帽子,无背景,清晰。16岁以下或3个月以下更新免提交。
3. 护照及在留卡
在窗口出示。
4. 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结婚证明书等,证明与46号持有者婚姻关系持续的文件。
5. 46号持有者的在留卡副本
能确认46号持有者在留状态的文件。
6. 46号持有者的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证明扶养能力持续的文件。
适用业务示例
以下是特定活动46号可从事的业务示例。日语顺畅沟通在业务中必须是必不可少的。
- 餐饮店接客(包括外国客户对应的口译·笔译业务)
- 工厂生产线作业(兼任指导外国员工的业务)
- 零售店销售(包括外国客户对应的口译·笔译业务)
- 酒店·旅馆接客(包括外国客户对应)
- 出租车司机(包括外国游客对应)
- 护理设施的护理业务(兼任指导外国员工的业务)
注意: 仅由单纯劳动构成的业务不在对象范围内。必须包含需要日语沟通的业务。